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因安检设备故障导致乘客错过航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因安检设备故障导致乘客错过航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果航班变动造成损失谁来负责?

1、如果航班变动造成损失谁来负责?

首先要看你买的是不是联程票,如果是的话,承运人应帮你改签下一段。这个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下一段航班有同等舱位,直接改签。下一段航班没有相同舱位,改签需要补差价,这时就要根据上一段延误航班的延误原因是什么来处理,如属于承运人原因,例如机械故障,航班计划等,延误航班的航空公司应帮你改签航班并承担相关差价。如果航班延误属于非承运人原因,比如天气,管制,流控,海关临检等原因,有的航空公司会需要旅客自己承担舱位不同产生的差价。具体以该公司地服手册规定为准。

如果机票非联程票,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separate tickets,也就是说上一段航班已经履行将旅客尽快安全送到目的地的协议(如果我们将机票看成一个运输协议的话),但这个协议是不需要对没有准点将你送到目的地所引起的连带责任负责的。比如我们经常听到旅客说因为这个航班晚点我错过了一个几千万美元的签约,我错过了好闺蜜的婚礼,我错过了我后面定的所有行程,我的火车,我的大巴,我的酒店全错过了!我的游轮开走了!这些航空公司都没办法赔给你。别说是非联程票,就算是联程票,也没办法赔给你。

以上规则,其实都是有据可查的,但是因为太繁琐,不可能在买票的时候给每个人说到明白,就好像买机票的时候所有的退改签规则其实也都是有据可查的,但是我们从来不会去在意,真的到了需要退票的时候才发现啊,为什么我的折扣票没办法退,为什么退了就剩几十块钱了!因为你买的是折扣票,享有了优惠的同时就要承担退改签的风险,延误也是一样,享有了快速在双城之间移动的便利,也要承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延误的风险,至少你还可以买延误险,至少你还可以跟工作人员咨询和抱怨下,至少超过一定时间地服还会发水发吃的,要是在高速公路上堵着了那才是叫天天不应,连厕所都没有呢!^^

所以比较好的建议,是把行程定的不要那么紧张。一般国际转国内的标准保障时间为90分钟,但是现实运行中因为延误一两个小时而错过衔接航班的情形太寻常了,尤其是国内机场经常由于天气等原因引起的流控造成的延误,以及由于天气等原因引起的流控导致的飞机晚到造成的延误(有点像绕口令)所以在后续有大量行程安排的情况下,转机时间定到3小时以上是一个安全点。另外一个安全点就是选择比较早到达目的地的航班,即使延误了可选择的改签航班余地也比较大。

关于怎么查看是不是联票的问题,机票都有一个六位的记录编码,也叫PNR,另外还有一串很长的数字,是机票的票号,即便联程机票前后几段是几家完全不同的公司,只要票号前面都是一样的只有末尾不同,就是联票,相信很多经常坐飞机的小伙伴都早就了解拉。(*^__^*)

2016年1月2日更新(新年快乐:)

有人提出机票作为运输合同需要保证准点起飞准点抵达,否则即为违约。其实各家航空公司都有公开公布

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


例如在国航网站,我们可以查阅到以下内容

国际航班时刻_国际航班延误


其中在第九条,“班期时刻、航班延误及取消” 清楚地说明了 “航班时刻表中载明的航班时刻或机型,在其公布之日与您实际开始旅行之日期间将可能发生变动,我们对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不予保证,而且该航班时刻或机型也不构成我们与您之间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而以上内容并非是一家或者几家航空公司的霸王条款,而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于1972年制定的,为世界各国的航空公司普遍采纳的《旅客、行李运输一般条件》。规定:

客票是承运人在客票上写明的旅客之间存在运输合同的初步证据;承运人承担义务尽最大努力合理地迅速运送旅客和行李,但是在航班时刻表上或其他地方所显示的时间是不能被保证的,它们不构成该合同的一部分,承运人未遵守注明的时间不构成违约;定期航班不经事先通知即可改变;承运人不承担航班衔接的责任。

参见IATA制定的《旅客、行李运输的一般条件》第2、6、9、10条的相关规定这些条款表明,IATA认为,机票标注的航班时间并不对承运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承运人所应尽到的义务为”尽最大努力合理迅速运输“。 也证明了航班时间的调整是不构成违约的。鉴于航空运输的风险大,造成延误的因素多,为了保证航空安全,IATA制定的相关条款有它的合理存在基础。同样的我们还可以参考《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华沙公约》第19条规定了“对于航空运输中延误所引起的对旅客、行李或货物的损失,承运人应负责任。”第20条规定了“凡承运人证明,他和他的受雇人或代理人为避免损害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类措施者,他就没有责任”。《蒙特利尔公约》第19条、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6条采取了相同的规定。可以理解为,航空法上要求承运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延误仅指“不合理”的延误。在我国来说,根据民航总局统计的21种延误因素,又分为了合理延误和不合理延误,其中航班调配,机务维修,航行物资保障,机组人员等原因所造成的延误,属于承运人可预见或避免的,属于不合理延误。其他由天气,空中管制,流量控制,突发事件,安检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则属于合理延误。航空公司需要对不合理的延误承担相关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因安检设备故障导致乘客错过航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因安检设备故障导致乘客错过航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